1,在小型脫水機運轉時或未完全停止前,嚴禁人、工具及其他物品接近,同時嚴禁在設備周圍進行任何作業。
1、禁止鐵桿、撬棒等其他物件代替進行剎車。
2、做好設備的維修、保養、運行等相關記錄,以便查溯利用。
3、當機器出現異常情況時,應首先切斷電源,然后離開作業現場,等待設備完全停穩后,方可進行處理。
4、裝填物料時:必須在完全停車的狀態下進行,裝料要按平壓實,裝料量必須嚴格控制在安全規定的范圍內,嚴禁超裝。
5、當小型脫水機切斷電源結束作業后,應目測其自由轉動的速度,在轉速低于100r/min,方可進行剎車,轉速高于100r/min嚴禁剎車。
6、機器要經常進行維護保養,定期對轉鼓和底座進行檢查,保持設備內外壁干凈,電氣絕緣良好,主轉動軸垂直平穩,殼體底座無破損裂紋現象。
7、啟動機器時:應觀察其運行是否平穩,如不平穩的應停車進行調整,調整時必須在完全停車的狀態下進行;運行平穩后,方可轉入正常作業。
8、在脫水物料時,操作人員應該離小型脫水機遠點,方可開機,以防止設備、器具、物料及雜物飛出,發生傷害事故。
關鍵字:小型脫水機